财产分割works
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财产分割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细则发布 中小企业再添助推剂

  核心提示:三个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配套规则发布,意味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初步建立。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支持中小企业股本融资、股份转让、公司重组等公司活动,促进中小企业稳步成长,服务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。

  与此同时,配套规则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,实事求是,促进公司依法披露信息。非上市公众公司数量众多,具体情况千差万别,对资本市场的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。监管指引力求在依法监管前提下,努力探索适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新思路、新模式,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  目前阶段,配套规则降低了准入门槛、降低了公司接受监管的成本,能够满足扎实推进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。而且赋予了非上市公司较大的自主选择空间,充分发挥公司自治功能。

延伸阅读:

  证监会: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初步建立

  1月8日,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监管办法》)的3项配套规则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配套规则发布后,意味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初步建立。

  据介绍,上述配套规则是指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信息披露》、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申请文件》和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章程必备条款》,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
  在中国,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形成大体有两类:一是因为公司的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或者发行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,这类情况包括司法判决、行政划转、继承、财产分割、股东自行转让等;第二类是股票以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的公司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上述监管指引的发布实施,不仅有利于落实《监管办法》各项要求,积极、稳妥、务实地推进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,促进中小企业发展,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,而且对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。【详细】

联系我们contact

more

  • 任育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13999603786
  • 616175182@qq.com
  • 新疆巴音郭楞库尔勒金色时代三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