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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4日,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,一审判决原告与被告丁某离婚。
1991年上半年原告黄某经媒人介绍与被告丁某相识,相识后两人就同居生活在一起,并育有一男孩,同居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太好,丈夫丁某经常打骂妻子黄某。2000年的一天晚上,被告丁某带了两个60多岁的男人回家,说每人拿50元钱给黄某买肥料,要黄某陪他们睡。被黄某坚决拒绝后,丁某遂大骂其妻并要其滚。黄某就离家外出,至今未回家门,与丁某分居长达七年,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